交通事故处理十大步骤

 

 

1.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驾驶员及乘车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及财物,需要移动时,必须标明车、物及伤者的具体位置,拨打“122”事故报警电话,迅速报警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伤亡等主要情况报告清楚,并解答接警人员的询问。同时拨打“120”电话,向“急救中心”求助。

2. 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案情,提供证据材料,积极协助事故调查。

3. 按要求依法暂付有关事故费用。

4. 可以对办案人员、鉴定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5. 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处理交通事故。

6. 可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重新认定。

7. 可以对车辆、物品损失评定结果、人员伤残评定结论,申请重新评定。

8. 可以对公安机关的处罚申请复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9. 九、可以对办案人员行为监督,向交管局纪检部门及督察部门投诉。

10. 对公安机关调解终结的案件,如有异议,须在接到调解终结书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机关调解15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诉讼保全裁定的,将解除对肇事车辆和预付赔偿金的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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