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实现快撤 快处 快赔 我市启动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

事故双方车辆即可移离现场。

对适用快速处理程序或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执勤交通警察要求撤离现场而当事人拒不撤离的,或者当事人不及时主动撤离现场的,依法强制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及肇事车辆没有按约定到“理赔中心”的,“理赔中心”民警负责锁定肇事车牌照号、驾驶证号,敦促当事人到“理赔中心”处理。事故责任方失约造成另一方权益受损的,由事故责任方负责,情节严重的以涉嫌肇事逃逸转辖区事故中队进行处理。

据了解,“理赔中心”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保险行业协会和驻保各财险公司组成,主要负责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及保险理赔工作,对符合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保险理赔查勘、确定损失金额,以及开展与理赔服务相关工作的“一站式”服务。同时,采用快速处理程序到“理赔中心”解决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民警不暂扣事故车辆,不对事故当事人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车辆验损不收取费用。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快处程序属于试运行阶段,欢迎广大市民通过拨打电话3024241予以监督完善。

(保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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