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继续教育学院 2013-03-14 15:57:36
2013年1月1日,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令)正式开始实施,其中“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一章中的“记分”一节,引起人们的热议,如此扣分和处罚民间有支持的声音,认为新交规能够降低事故率;也有反对的态度,觉得新交规太严厉,不够人性化。
“123号令”中明确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就是俗称的持A1、A2、A3、B1、B2驾照的驾驶人,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同等以上责任的未构成犯罪的或有一个记分周期内积满12分记录的或者是连续三个积分周期内不参加审验的都将被逐级降低其最高准驾车型,最终降到小型汽车驾驶资格。另外,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只要存在扣分的记录,都要经过学习消除。
对于职业司机来说,这样的处罚决定似乎有些太过于严厉。不过法规就是法规,必须去遵守,与其怨天尤人的抱怨,还不如多检查检查自己的车辆和改正一下自己的驾驶习惯,规避哪些不必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