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成都需要振臂一呼:到告别“中国式”交通违法的时候了!
去年年底,有位网友发表一条微博称,“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是对部分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出现这种现象,是大家在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影响下,丝毫不顾及交通安全和社会公德。
如果推而广之就会发现,“中国式”交通违法,其实远远不止是过马路。中国有很多国情,“中国式”交通违法大约是最不光彩的一种。
为什么要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因为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为什么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大面积存在随波逐流的“中国式”交通违法。
今天,成都人需要对“中国式”交通违法说不!
关于制度和人的因素哪个更重要,是个众说纷纭的话题。但是至少有一点可以明确,那就是两个因素都不可或缺。制度是重要的,但是制度不是万能的。孟子早就说过: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这一点在交通违法行为上体现得最为明显。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完善,相关的处罚不可谓不严厉,比如,行人闯红灯早就赫然列入违法行为,去年8月我国也出台了“史上最严交规”,然而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在我们的城市中司空见惯。为什么呢?因为再好的法律,都是人来设计的,也是需要人来执行的,更是需要人来遵守的。而法律的运行更是需要成本的。法不责众,就是运行成本太高的一种结果。同时,法律要产生良好的效果,首先需要人们对法律普遍的敬畏和尊重。法律必须铭刻在公民的内心,否则它就形同虚设,流于形式,成为空中楼阁。
打击交通违法行为,是城市管理者的责任;但是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却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而且,某种程度上,后面一个责任,是前面一个责任的基础。守法的公民越多,打击违法行为的效果就越好。只有两方面都各尽其责,才有和谐高效的交通秩序,才有日益提高的城市文明。
体现一个城市国际化水平的,不只是它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更重要的是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他们的言谈举止、精神风貌。路面上的交通行为是最直观的标尺。成都大力实施包括“交通先行”在内的五大兴市战略,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就是要大力推进成都的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基础设施的全面提升,需要交通行为的全面跟进。
告别“中国式”交通违法,不只是一个口号,而是一种切实的行动,每个成都人都是行动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