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酒驾高发 四川交警将开展“大整治”

四川新闻网(微博) 成都4月15日讯(卢学民 记者 李京枝)

4月1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治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下一步工作部署。

从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数据看,表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顽固性,各级交警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交警总队《关于切实强化2013年查处和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通知》提出的工作要求。

在夏季这个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高发时段,四川交警将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结合,适时组织开展夜间统一行动,严厉查处酒后驾驶和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各地每月组织实施异地用警、交叉执法不少于1次;结合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合派出所和交管办强化对农村道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管控和查处力度。

对酒驾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各级交警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人,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依法实施处罚,特别是对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人,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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