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交警网交总宣4月27日讯(卢学民 记者 刘侠)
4月2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省公安厅统一要求,安排部署“治隐患、查违法、抓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行动,要求各级交警会同其他警种协同作战,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整治、源头管理、路面管控和集中统一行动,为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为芦山4地震抗震救灾,为成都“财富全球论坛”召开,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在5月1日至6月1日期间,会同安监、交通运输部门排查本辖区国省道等重要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地震灾区和成都市及周边地区要对重要交通干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向政府形成专报,进行限时整治。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损坏或不齐全的,要及时整改和完善。
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强化源头管理——加强本地客、货运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严格车辆安全检测、驾驶人考试培训等重点环节,切实在源头管理上下功夫,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强化路面管控——各地要结合深入开展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把主要警力放在路面上,科学合理安排勤务,采取定点与巡逻结合加强路面管控,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一要严查货车违法、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闯红灯、高速公路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违法行为;二要发挥各级交通服务站作用,特别是成都市周边地区及高速公路设置的固定执勤点和交通服务站,严查严管重点车辆,对7座以上客运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要检查登记,严厉查处其违法行为;三要对地震灾区重点道路加强通行秩序的管理,加强救灾车辆、社会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灾区道路安全畅通。
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交警强化集中统一行动——全省公安机关深化“平安四川”建设集中统一行动定于4月25日21时~4月26日21时、5月20日21时~5月21日21时、6月3日21时~6月4日21时进行3次,各地要在当地公安局的统一安排下,结合“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同治安、消防、刑侦等警种密切配合,认真进行集中统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