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严查货车挂车登记检验

华西都市报讯(卢学民记者向鹤玲)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交警在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严格对货车和挂车的登记检验管理工作,加强对异地货车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要求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要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危险货物运输车前轮要装备盘式制动器,要装备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危险货物运输车、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要安装行驶记录仪。对货车和挂车超长、超宽、超高,非法改装或加装,车厢为可伸缩结构,安全防护装置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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