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2013年12月12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密切协作,积极开展禁止超载超限货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的专项治理活动,依法查处“双超”违法货运车辆。活动开展以来,违法“双超”行为明显下降,超载超限货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为基本得到有效遏制,有效规范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确保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按照省政府、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的安排部署,广安分别于12月16日、20日组织全市相关单位、区市县政府,召开了关于广安做好全省取消部分高速公路货运通道、关于禁止超载超限货运车辆进出入高速公路专题会议,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和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公安交警部门牵头设立超载超限车辆劝返点,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称重设备的购置;加强源头管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一对一的与货运企业和业主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各级人民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的责任主体,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应急处置。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电、网络、短信等媒介进行宣传教育,在治超检测站点、重要路口、场镇悬挂标语横幅,印发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的相关公告,发放到各运输企业、货运场站、业主、货车驾驶人,让其充分理解,自觉遵守。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悬挂标语横幅200余幅。
  三是密切协作,确保实效。公安、交通等部门在广安市境内的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入口前段设置了8个超载超限车辆劝返点,目前劝返超载超限车辆500台左右。充分依托省政府批准的固定、流动超限检测站点(流动站点相对固定)实行24小时不间断对货运车辆进行超载超限检查,确保了超载超限车辆不驶入高速公路。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关于开展货运车辆违法超载超限集中治理的通知》(川交发〔2013〕95号)和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关于贯彻执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货运车辆违法超载超限集中治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广市交〔2013〕196号)文件要求,与高速公路执法部门、管理公司密切配合,进一步深化治超工作。严格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对社会公布投诉和咨询电话,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强明查暗访,及时查处一线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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