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3日上午9时,自贡市运管处召开紧急会议,迅速贯彻落实省政府2013年12月12日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全市运管机构必须结合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五条要求。
一要严把源头关,在5天之内摸清全市货运企业和货运营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准确情况,建立台帐,加快建立健全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各区县运管机构在7日内,一对一地与当地货运企业或货运营运车辆业主签订一律不得超限超载、一律不得使用非法改装或拼装的货运车辆的安全责任书,并督促驾驶人向企业签订一律不得超限超载的承诺书。对当地政府公告的超限运输重点源头单位,各区(县)运管机构必须全面落实运政执法人员驻点巡查措施,做好记载,发现超限运输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坚决制止巡查发现的重点源头单位超限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二要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关,加强高速公路出入口以及干线公路路面巡查,严防非法改装或拼装的货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三要严格依法执法。摸底调查发现的超过年审期限的货运车辆,如果经营者没有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车辆的,应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处罚;对未按期参加审验已不具备开业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业户,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二级维护缺项漏项、综合检测弄虚作假、货运车辆挂而不管的货运企业或业主,必须严把货运车辆年审关,对运管工作人员违规年审、徇私舞弊的违纪违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货运车辆一经发现非法改拼装的货运车辆,立即查扣,强制恢复原状并予以处罚,不得罚款放行。要强化处罚措施,加强与公安交警和路政部门对货运营运车辆违规处罚情况相互抄告的工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以及行业自律等手段,坚决严处违法违规者。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措施,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在入户、检测、年审等环节的审查,严禁非法改装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深入货运车辆维修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行为,坚决取缔非法改装货运车辆窝点。
四要落实责任,各区(县)运管所按属地原则承担普通货运营运车辆的巡查,市运管处运政执法支队和货运科、车管科主要负责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巡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实行工作日志制度,每周层层汇总上报到市运管处执法支队,定期通报到人。如因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按责任分工问责到单位和个人。
五要全力营造整治的浓厚范围。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市运管处人事科要及时编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并衔接好当地媒体加强宣传报道。
会议强调,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是省、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提出了严格要求,全市运管机构务必迅速行动,按工作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短期立竿见影、取得实效。 (自贡市运管处 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