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为深刻吸取泸州市长龙运业集团公司“3.25”重大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教训, 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泸州市运管局3月26日全面部署,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市运管局五个督查组分别将随即深入各区县运管机构、道路运输各企业对“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一是按照年初全市“反省、落实、保安全,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督促各区县运管机构按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找准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深入企业对企业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季节等安全行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和措施进行全面的检查,督促其按照道路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细化并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督促超长线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严格落实超长客运车辆“3驾”和凌晨2-5点落地休息制度,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的规定。凡不按规定严格执行的该停运的坚决停运。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严禁客运车辆夜间在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运行。二是不断加强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2]33号)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2〕5号)”等文件规定,强化企业对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GPS、3G视频监控人员、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意识,立即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环节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地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紧紧围绕“人、车、制度、GPS和3G视频监控、违规处罚”等要素,逐岗位、逐部门、逐车、逐条运营线路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要有专人负责督促跟踪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隐患复发。重点针对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从业资格是否齐全有效、交通违法记录是否按月至交警部门查询并按相关规定处罚、车辆安全技术及二级维护是否按期有效进行、客运车辆应急出口装置是否有效、客运车辆是否存在非法违规改装、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具体操作手等内容。严格要求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强化“三品”检测和检查力度以及执行“安全承诺书”和“安全带-生命带”行动,坚决杜绝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坚决杜绝超员客车出站。三是督促各单位充分运用GPS、3G视频监控管理作用,严格长途客车等重点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严防“三超一疲劳”等违规违章行为。要求市、区县级GPS、3G视频监控平台加强对运输企业GPS、3G视频平台的监督、检查,每天对运行车辆特别是我市超长客运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查,特别是对超速、超载、恶意屏蔽GPS、3G视频终端逃避监管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立即督促企业按规定顶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停车整改。严格执行分段限速标准。超长客运企业GPS、3G视频监控平台的监控人员配备不得低于6名,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履职,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随时掌握车辆的运行状态,对行经气候恶劣路段和危险路段、夜间驾驶员易疲劳的时段,责任部门要通过平台短信形式提醒警示驾驶员,发现车辆长时间滞留和偏离运行线路等异常情况要立即联系核实,认真填写好监控日志等相关记录,监控记录要能全面的反映车辆的全过程运行情况,对监控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终止车辆运行,驾驶员下岗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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