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峨眉无证驾驶习以为常 进拘留所家常便饭

4月14日,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报请当地公安局批准,依法对成都市武侯区科华街陈某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顶格处罚决定,陈某当日被送进拘留所。这是陈某无证驾驶被查获,再一次被“请进”了拘留所。

4月14日,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符溪中队长孟跃带领民警在省道306线黑桥段设立交通安全检查点。上午10时许,一辆川A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途经检查点,执勤民警立即指挥停车检查。经查,该车驾驶人陈某,成都市武侯区科华街人,他出示了机动车行驶证,细心民警经过核查,该车已经两年未年检,但陈某无法出示驾驶证。由于陈某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当即暂扣车辆,将陈某带回交警队进行调查。民警通过公安信息网核查,陈某确系无证驾驶,并有多次无证驾驶违法处理记录。据陈某讲,他在2011年因套用他人驾照信息,被成都交警查获,被成都警方行政拘留7日。2014年1月、3月,陈某无证驾驶连续两次被成南高速交警和成都新都交警查获,分别受到了严厉处罚。2014年4月14日,陈某无证驾驶刚进入峨眉就被查获。

陈某无证驾驶习以为常,视安全为儿戏,警方查获严惩不贷,他进拘留所也成了家常便饭。在拘留所,陈某将渡过15天,月底才能回家。通过民警的宣传教育,陈某终于认识到了错误,表示日后再也违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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