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夹江准驾车型不符扣12分,驾驶人后悔莫及

       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紧紧围绕以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为中心,有效加强对“六类重点车辆”、“四类重点路段”的交通安全检查力度。
       5月8日,交警大队民警以定点与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农村道路开展检查,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14时许,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夹青路时,查获车号为赣03—09090的农机车驾驶员杨某(准驾车型为C3),但无法出示其农机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为有效净化辖区内交通安全环境,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将杨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发现其未获得农机车驾驶证,属准驾车型不符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道法》相关规定,对违法驾驶人杨应全处以罚款1900元,扣12分的顶格处罚。拿着罚款单,杨某后悔莫及,表示以后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在违法驾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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