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继续教育学院 2014-06-24 10:55:08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对《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加快推进我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和过错问责,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规范、公正和文明。
新的监督办法根据当前执法监督的实践,理顺了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法制机构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把依法履职、规范执法等八个方面情况作为执法监督的重点,集中力量加大对具体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着力解决当前执法中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完善原有工作情况报告、执法明查暗访和行政复议等监督方式的基础上,新增了网上办案督查、重大案件回访等监督方式,进一步丰富了执法监督手段;细化和明确对执法监督发现的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的程序和文书,更加便于实际操作。
新的责任追究规定改变了原规定采用的对19种具体违法行为逐项明确相应责任追究的规定形式,对需要追究执法责任的违法行为和承担主体作了具体分析和归纳,并相应增加了执法责任追究程序,增强了执法责任追究的实效性。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