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自治区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有效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发通知,决定在厅属各单位全面开展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要求厅属各单位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重要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的具体要求,深刻认识做好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或领导干部讲法活动。通过开展“法制讲座”、领导干部讲法活动,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各级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和敢于担当、敢于同违法行为特别是暴力恐怖活动做斗争的意识。
厅属各单位重点围绕学习宣传预防和化解企业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所属企业每两个月举办一次“法律大讲堂”活动。同时,重点围绕宗教极端思想对妇女思想、婚姻、工作、生活的影响,积极做好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厅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握工作开展的总方向,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要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要加强对打击暴力恐怖专项行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抽查,及时总结推广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严打暴力恐怖专项行动期间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积极主动落实各项任务。
(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