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三部门联合开展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和培训

为了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为了使道路运输企业监控人员熟练掌握车辆运输动态监控使用方法,进一步提高卫星定位装置和监控平台的使用水平,提高道路运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自治区运管局会同公安厅交警总队和自治区安监局联合开展《办法》的宣贯暨运输企业监控人员培训。

从2014年8月19日起已对昌吉州、五家渠市、塔城地区、博州等地区三百余名运输企业监控操作人员进行了《办法》宣贯和培训,培训期间,通过对近年来我区乃至全国所发生的典型道路运输事故的剖析和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操作讲解,使参训学员进一步明确了《办法》出台的必要性和在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掌握了如何监控、监控什么和承担责任等问题。培训后,学员参加资格证书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证书。三部门将继续对全疆其他地区的道路运输企业监控人员展开宣贯和培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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