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继续教育学院 2014-11-25 10:45:15
近日,厅公路局印发《四川省公路路政巡查制度》。《制度》对路政巡查人员、巡查车辆、执法纪律、巡查职责、装备配备、路政案件处理、巡查人员车辆监控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 规定实施公路路政巡查的主体每月制定巡查计划报上级路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对巡查计划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统一了路政巡查日志内容和格式。《制度》规定巡查人员要为过往驾驶员、行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严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路政巡查工作。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主动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该制度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四川省公路路政巡查管理制度(试行)》即停止执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