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继续教育学院 2014-11-28 10:00:51
11月26日,在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大会一审。因突发事故造成高速公路收费路口拥堵的,交通部门可决定临时免费放行车辆。
《草案》要求,公路管理机构可根据公路突发事件等因素,会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公路通行采取完全封闭、部分封闭、改道、绕行等措施。因处置公路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和缓解收费道口拥堵,确需快速疏导、分流车辆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决定临时免费放行车辆。
《草案》还规定,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为公路使用人提供短暂休息、如厕、临时停车、饮水、车辆加水等免费服务和加油、购物、餐饮、汽车维修等经营性服务。
此外,《草案》要求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快速清障救援机制,并按照标准配备救援车辆、人员及其他设施设备。清障救援服务单位收取清障救援服务费,应当执行市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