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继续教育学院 2016-04-28 09:58:54
4月26至27日,交通运输部在成都召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座谈会。参会代表就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修订《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会议审议通过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修订工作方案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文本(范本)》。4月14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案,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修订工作的牵头承办单位,厅运管局提出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修订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车辆处相关负责人主持座谈会,安徽、江苏、陕西、云南、上海、山西、天津、吉林、青海、广西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和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部职业资格中心、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人民交通出版社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