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航务局部署船舶防污染设备检验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做好水运行业环境保护工作,减少船舶污染物排放,厅航务局部署船舶防污染设备检验工作。要求:一是各级航务管理部门在完成常规船舶检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船舶防污染设备的检验,全面推进主机功率22kw以上船舶加装油水分离器。二是要摸底辖区内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安装情况,原则上要求符合条件的船舶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三是严格客运船舶检验,严把船舶营运安全关,在年度检验时,对达到报废船龄的客渡船不再发放检验证书; 对检验中发现涉及船舶稳性、抗风能力、乘客定额、救生消防、环保达标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后核发相应证书。四是在最近一次船舶检验工作中,重点检查船舶防污染设备情况,检验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油水分离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等设备是否配有相应的合格证书,加装的燃油是否保存油样,并依照《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中防止船舶空气污染要求对船舶排气进行检验。(厅航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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