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继续教育学院 2018-05-16 09:13:03
日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的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公路、水运、铁路、民航等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项目,将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据了解,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批准服务信息、招标投标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信息公开;批准结果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按照“谁审批,谁公开”的原则由相关审批部门进行信息公开。 《方案》提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应严格按照规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