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交通运输局四举措开展好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

  根据省、市、县道安委印发的关于《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方案》文件要求,丹棱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决定从9月1日起至12月9日,开展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制发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责任,明确了职责分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开展客运企业(场站)主体责任大检查,督促客运企业、场站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两客一危”车辆卫星动态监控设备的安装和应用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安全带残缺不全、司乘人员未尽到提示义务的依法处罚。持续深入开展“双超”治理和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严把入口关,力争实现全县境内高速公路违规超限1吨以上货车“零进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确保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是强化排查,隐患整治。开展交通标志标线专项清理,对指路标志有误、限速标志不科学、缺失或不全的标志标线进行更正修复,开展全县国省干道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隧道、桥梁、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易结冰、事故多发等高危路段,及时汇总、分类,提出整改意见,对隐患点逐一完成建档,并对路侧护栏建设查漏补缺。

  四是强化宣传,督导检查。局运安股牵头,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开展督导检查。对违法违规企业、客运场站、企业主体责任人、驾驶人要进行曝光,并通报严重违法行为,起到曝光一批警示一片的作用。对“百日行动”部署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将通过约谈问责、扣目标奖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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