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航务局贯彻落实《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及配套文件

  近日,厅航务局就《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及配套文件进行学习研究,并对各级航务海事部门进行宣贯。要求:一、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规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内部局域网、宣挂条幅大力宣传《规则》内容,确保每一个航运公司、每艘船舶、每个船员、每名海事人员均能及时熟悉、了解新规定;二、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根据辖区海事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结合辖区海事登记船舶的吨位、分布等全面统筹,建立一支符合辖区实际情况、满足辖区船舶安全检查工作要求、高素质的安全监督队伍;三、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之间要加强沟通,促进了解相互之间的检查情况、交流检查经验、统一船舶安全检查标准;四、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督促航运公司(船主)落实安全管理与防止污染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建立、健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制度,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有效维护和保养,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状态,为船舶配备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适任船员。(厅航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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