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继续教育学院 2017-12-21 09:27:0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促进巴中公交民生事业健康稳定发展,近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巴中市巴城公共交通政府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共10条,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适用于巴中巴城公交企业在巴州区城区、经开区城区内,以及巴州区城区至经开区城区、巴州区城区至恩阳区(不含恩阳区城内)和经开区城区至恩阳区(不含恩阳区城内)开展的公交客运经营行为。补贴项目主要包括票价减免补贴、天然气价差补贴、指令性任务补贴、低票价亏损补贴以及车辆购置及其他补贴,补贴额度自2018年起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该办法还要求公交企业制定服务标准,作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实施后,将更加凸显巴城公交公益、民生特点,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出行服务,带给市民更多的实惠,实现巴中巴城公交长期稳定的可持续发展。(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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