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人会问:骑电动自行车还有“醉驾”一说?19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攀枝花交警支队获悉,4月17日,攀枝花交警在执法中查获一名醉酒后骑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依法对其做出罚款50元的处罚。
2018年4月17日早高峰,攀枝花渡口桥南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摇摇晃晃地从渡口商城路段向渡口桥南行驶,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行驶轨迹异常,便将车拦下进行检查,还没等驾驶员将车停稳便扑鼻而来一股浓烈的酒味,民警经过询问得知驾驶员因为早上骑车冷,便喝了二两白酒,经过酒精测试仪测评,该驾驶员酒精含量为128.6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醉驾非机动车违法”,还要遭罚款?在不少人眼中,酒驾违法,单指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现实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些人喝得满面红光,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骑着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上路。
据警方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第七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不得醉酒驾驭。醉驾危险大,因此,《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入刑,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驾非机动车同样很危险,其不可控的惯性力量,绝不亚于“高空坠苹果”的破坏力,可让醉驾者和他人时刻处于危险中。醉驾非机动车,理应要被依法严厉追责。
“‘醉驾入刑’经过数年的法律实施,已经深入人心,严惩酒驾醉驾效果显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人们普遍遵循的规矩。同样,应该大力宣传‘醉驾非机动车违法’的法治观念,让‘醉驾非机动车违法’成为全民常识。”据警方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醉酒驾驶等。(来源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