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州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内河危险货物港口建设和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内河危险货物港口行业安全、稳定、有序发展,通州交通运输部门从4月份开始,开展为期4个月的内河危险货物港口建设和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重点为新建危险货物港口项目未经安全审查通过,擅自开工建设的;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擅自经营的;现场管理和现场作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资格证从事危险货物码头作业的;危险货物码头作业未经海事和港口管理部门申报审批,进行作业的;未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的;未按作业货种认可范围,超范围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将对无视港口法律、法规,继续从事内河危险货物码头作业和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严,内部管理无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不力的内河危险货物港口企业从严处理,并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内河危险货物港口建设和经营行为,有效遏制港口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内河港口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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