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路路政管理局启动治理非法超限车辆宣传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吉林省公路条例》,切实做好治理非法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工作,省公路路政管理局于近日启动了治理非法超限车辆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以保护公路建设、关爱生命、发展经济、造福社会为宗旨, 以“法治路政、平安路政、服务路政”为主线, 以文明执法服务群众为核心,以治超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和治超工作必要性的宣传为重点,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增强群众依法爱路、护路意识,进一步提高路政队伍依法治超能力。

为做好治理超限运输车辆宣传活动,该局制定下发了《省公路路政管理局治理非法超限车辆宣传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对宣传重点、宣传方式、宣传步骤等,做了详尽安排和部署,并指出要广泛依托新闻媒体、网络、公益宣传等大众宣传媒介,围绕国家和省治理超限车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超限车辆的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必要性,治超工作中采取的新举措、新方法、新成效进行广泛宣传。《方案》要求,要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沿线收费站、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点、长途车站、贸易集散市场等地向公众宣传有关治理超限运输车辆的政策、法律法规;要深入到相关企业进行走访,掌握货物规范装载和安全运输情况,及时向货物源头运输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通报治理超限的法规政策,引导和帮助企业规范运输行为,为源头治超探索经验;要深入走访沿线乡(镇)、街道、村委等各级相关部门,利用乡(镇)、街道、村委宣传有关治理超限车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力求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专题、网络有专刊、上门宣传有记录、公益宣传有横幅、宣传资料和简报有新闻。

为做好该项工作,省公路路政管理局强调,全省路政系统要高度重视治超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开拓创新,注重协调沟通,结合各地实际,突出重点,坚持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在内容形式上更加贴近实际,更能发挥作用。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时间从8月起至年底,分为三个阶段,即集中宣传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和总结表彰阶段。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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