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厅运管局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运输行车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工作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手机短信快报制度,落实1-2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事故短信信息上报工作。当发生道路运输一般及以上事故时,除按规定上报道路运输事故快报,还应在第一时间将事故信息以手机短信形式报送至厅运管局安稽处相关责任人手机上,短信内容应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事故企业、车辆、驾驶员、死伤人数、事故简要经过等要素。同时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行车事故统计表》和《交通运输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继续做好事故月度统计分析工作、“春运”“十一”黄金周等重要时段事故日报工作,厅运管局将把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各地年终目标考核,出现不报、瞒报、漏报等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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